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2017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微生物水处理剂\复合微生物制剂,扬子)所需微生物水处理剂\复合微生物制剂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扬子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626-1003-1301-B1
2.项目内容:2017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微生物水处理剂\复合微生物制剂,扬子)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微生物水处理剂\复合微生物制剂PM\PM-I-PC 30.00 吨 包1-微生物水处理剂\复合微生物制剂PM\PM-I-PC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6月30日、中国石化扬子石化公司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无近三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提供同类装置(适用于污水处理好氧生化污泥减量)近两年销售或使用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或使用报告等凭证,必须标明装置) 5.生产商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和合格分供方。 6.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 7.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6月20日8:00时至2017年6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