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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嘉园一期、二期2017-2020年物业专项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阳光嘉园一期、二期2017-2020年物业专项外委项目招标公告一、 项目概况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公司)位于湖
  阳光嘉园一期、二期2017-2020年物业专项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是一个管理型综合服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物资贸易、车辆管理等业务。负责接管阳光嘉园小区(一期、二期)的物业管理。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市政府以及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整体部署,为确保按照进度和标准有序推进“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拟将阳光嘉园(一期、二期)专项服务业务委托专业性服务公司,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现2017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物业专项外委(阳光嘉园一期、二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招标人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力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一)物业名称:阳光嘉园(一期、二期)
(二)物业类型:住宅小区、商铺
(三)座落位置: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68号
(四)基本情况:
1.阳光嘉园一期
(1)地上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114721.58平方米,其中带电梯小高层住宅楼10栋113500平方米,配套公建1221.58平方米(其中非经营性公建1221.58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22775.96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22000平方米、设备用房775.96平方米)。
(3)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1.45%;容积率1.45;本项目内共含带电梯小高层住宅楼10栋52单元;总户数为624户。
(4)绿化指标:绿化率50% ,绿地面积53812.69平方米。
(5)停车场库: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51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0个,地下停车位510个。
(6)公用设施情况
水、电、燃气均采用一户一表,其中:水、电现在是普通抄表(用后交费,物业代收),计划2017年底完成水、电抄表到户改造,改造后水费、电费由供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收取。路灯、楼梯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电用水单独安装计量表。
安全防范系统:小区周界防越高压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物业管理系统: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2.阳光嘉园二期
(1)地上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60229.1平方米,其中带电梯高层住宅楼8栋58000平方米,配套公建868.62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网点1501.48平方米、非经营性公建868.62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构成为:总建筑面积14744.47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4000平方米、设备用房744.47平方米)。
(3)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2%;容积率2.2;本项目内共含建筑物8栋(8栋15-20层的小高层住宅);总户数为464户。
(4)绿化指标:绿化率41.86% ,绿地面积26074.53平方米。
(5)停车场库: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1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0个,地下停车位410个。
(6)公用设施情况
水、电、燃气均采用一户一表,其中:水、电是是卡表(预充值,物业代收),计划2017年底完成水、电抄表到户改造,改造后水费、电费由供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收取。路灯、楼梯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电用水单独安装计量表。
安全防范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2017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物业专项外委(阳光嘉园一期、二期)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客户管理与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建筑物、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服务;应急等其他管理服务。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中标单位,由力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分三年执行;根据物业专项外委服务户数,按比例分别签订阳光嘉园一期、二期服务合同。
(一)客户管理与服务
1.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2.每年进行二次业主满意度测评,入住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意率80%以上。
3.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
4.节假日进行专题环境布置,每年组织四次以上文化活动。
5.物业账款回收。
6.建立完善的物业人员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勤管理。
7.建立完善的物业事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建设、合同管理、文件档案管理、资产及低耗品管理、设备及设施台账管理、仓库管理、维修资金管理、能耗管控。
8.建立完善的物业工作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例会制度、工作巡查、沟通机制、应对不稳定事件。
(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人员要求: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5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监控室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十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监控室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工作日上下班时间立岗,每次立岗30分钟。
(2)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实施登记出入管理。
(4)消防灭火器材的日常巡查及定期更换。
(5)与当地公安机关、政府其它部门在内的公共关系协调事宜,协助业主做好内部与周边治安保卫和维护工作;
(6)各类治安、消防等演练;
(7)处理有关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8)按政府要求开展反恐防暴及公共安全工作。
(三)公用建筑物、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服务内容
1.建筑物、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服务内容:
(1)配电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2)供排水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3)照明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4)建筑物日常运行维护;
(5)监控、广播、可视对讲、门禁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6)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检修、技改现场施工管理;
(7)消防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8)游泳池安全监管;
(9)机电日常工器具日常维护;
(10)用水用电情况统计;
(11)业主家报修处理。
2.维修养护服务标准:
(1)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三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2)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三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3)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三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4)雨水井、化粪井:每周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5)场地、道路:每周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5)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二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7)围墙:每周巡查三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8)室外照明: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1个工作日内修复,完好率95%以上。
(四)应急等其它管理服务内容:
1.周边公共关系协调、专项检查迎检。
2.检查监督保洁、绿化等外委单位安全、服务质量、进度等。
3.物业管辖区域施工配合、检查监管。
4.义务消防队建设工作。
5.应对不稳定事件。
6.招标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备注:根据长沙市关于中央在长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要求,阳光嘉园(一期、二期)达到长沙和谐社区建设和物业服务规范建设的基础设施标准后,力源公司将进行物业管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暂未明确。阳光嘉园业主委员会将于2018年5月完成改选。根据国家政策和新业主委员改选情况,至2020年7月31日本项目截止时间之前,可能出现由新业主委员委托新物业公司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承包资质:其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列工作或类似工作,并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三) 业绩要求:至少具备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等2个以上类型物业管理经验(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作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 年~ 2016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设备、材料: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开展要求;
(六)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2年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且已经服务2年;项目经理应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2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七) 其它:
1、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五、 投标限制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 联合体投标。
六、 服务工期
物业服务的期限:自2017年08月01日至2020年07月31日止。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 2017 年6月22日至6月26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不接受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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