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CZX17-NM-1047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17年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工程材料招标项
1、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单位为包头市九原区鹿城电料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单位所需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1标段(非标金具等)、2标段(标准金具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如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中有经过资格预审的设备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资格预审合格书原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3.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限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3.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投标:不可以。
4、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