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大沥镇公交充电桩建设营运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740T30201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公交充电桩建设营运服务资格
三、采购数量 :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
内容 中标候选人 运营期限
大沥镇公交充电桩建设营运服务资格 1名 运营期为15年(包含建设期,建设期严格按照区有关文件规定)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新能源充电运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