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达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达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达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经营。
5.提供一份近三年签订单笔合同总价100万元及以上保安服务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一份近三年签订单笔合同总价100万元及以上保安服务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