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行道树提干及修剪服务项目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市政(园林绿化贰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下同)
3、本项目必须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且具有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5、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规模 投资估算价约70万元。
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