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惠安县东桥镇府前路(横二路)道路绿化配套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惠发改审 〔2017〕 84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桥镇政府至南王公司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25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52009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 罗汉松、鸡冠刺桐、黄花槐、黄槿、美丽异木棉、秋枫成活率要求达到100%,其余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8%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或绿化”。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或者不低于中级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