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1、32、33强循泵电机导电头更换,电机维护检查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546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1、32、33强循泵电机导电头更换,电机正向止推垫更换,解体检查发现缺陷进行处理,电机维护检查,修前修后试验。
招标范围:
更换9根定子绕组导电头,更换2付(16块)电机正向止推垫,3台电机维护保养,解体检查发现缺陷进行处理,进行修前修后各项试验。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免费补充供货。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范围(不限于此):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31、32、33强制循环泵电机 台 3
2 电机导电头更换 根 9
3 电机正向止推垫更换 2付16块
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从设备离开招标人现场30天内运回到招标人现场。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5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修理KSB炉水泵电机30台及以上有效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