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装机容量分别为135兆瓦、45兆瓦,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园区,装机容量分别为120兆瓦、25兆瓦,工程量共计9套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所有主机,其中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套,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套,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套,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套。
1.2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根据《青海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登记保护及主机加固的通知》(调度字(2016)49号)文件要求对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及改造。
各公司电力监控系统信息安全全防护评估范围如下:
(1)太阳能发电场电力监控系统信息安全全防护评估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系统和功能模块:电场监控系统、无功电压控制、发电功率控制、升压站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相量测量装置(PMU)、功率预测系统、状态监测系统、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天气预报系统、检修管理系统等等。(2)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评估、威胁评估、通用应用评估、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体系结构安全评估、系统本体安全评估、全面安全管理评估等。
各公司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加固范围如下:
(1)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加固,主要包括:生产控制大区主机操作系统安全加固并且强化操作系统访问控制能力、本站PC终端网络接入控制、系统非法外联、移动设备连接管控(包括U盘、移动硬盘、智能手机等)、防病毒软件更新检测和告警等。
具体评估及改造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测评机构须是国家能源局推荐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4)投标人近3年(自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5家海拔在2800米及以上地区的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及主机加固产品合同业绩。
5)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及主机加固软件须经国家电网信息安全实验室或中国电科院信息安全实验室检测合格,并提供测评报告。
6)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及主机加固软件具备国家安全操作系统要求的测评报告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操作系统安全部件(三级)],且产品销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7日9:00起至2017年7月4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套。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