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PHZX2017-024JKZC-JT
1.招标条件
本辽源经济开发区保善村水泥路工程已由辽源市经济开发区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20170018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辽源经济开发区保善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源经济开发区保善村水泥路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预计工期:2017年7月27日—2017年11月30日,共计12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或乙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