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高店乡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同村通路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山县高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罗山县高店乡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规模:村部-闫河口改建1公里、张河村部-县道X002路口改建1.5公里、后于山-高道村部改建2.9公里。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计划投资:162万元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6月26日—2017年 6月 30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