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项目) 已由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以 (计商〔201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山岗工业区
2.3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发电机综合厂房、新建综合楼、新建化学品库、改造发电机组厂房及成品库、室外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其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室内环境检验、消防检测、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保修及其他售后服务等内容,包括一期项目验收(完成临建拆除及恢复,配合验收手续办理)、二期周边场地平整、七通一平及前期手续等内容,还包括工程专项验收(包括不限于消防、规划、园林绿化、交通、档案、防雷、抗震等)及配合项目审计等工作内容(政府收取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55日历天。
2.5 建设规模:新建发电机综合生产厂房,新增建筑面积1128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新增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化学品库,新增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改造发电机组生产厂房,改造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共计新建建筑面积1538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47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具有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米及以上工业厂房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福建以外省市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类似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月 3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3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以成本价售出,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 时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