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 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开发区区域风险评估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区域风险评估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KZC201706-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196号)、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连环发﹝2016﹞256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294号)等文件要求,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有序推进开发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切实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近三年内无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应急预案质量问题受问责、处惩记录;
2.拥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师资格。
4.公司资质要求:具备资质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