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0100G17055
1.招标条件
本排水泵站污水源热泵项目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排水泵站污水源热泵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区;
2.3建设规模:对新正阳河排水泵站、道外五道街排水泵站和东直路排水泵站原有房进行改造,利用热泵原理从污水中提取大部分热量的污水源热泵系统,为三个排水泵站的厂房及办公室共5476.2㎡采暖提供热源。同时,对老旧建筑物更换门窗进行节能改造。
2.4投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4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时间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记时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电子信息平台录入, 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 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