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烟气环保改造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9
招标编号:GX2017-1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烟气环保改造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被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烟气环保改造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交货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平房区征仪南路1号(哈飞汽车动力厂);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
对现有的3台35t/h蒸汽每台配套布袋除尘器,脱硫塔。
对5台20t/h蒸汽每台配套布袋除尘器,1号、2号、3号配套一套脱硫塔;4号、5号配套一套脱硫塔。
对现有的3台35t/h蒸汽、5台20t/h蒸汽每台配套SNCR脱硝设备。
8台蒸汽共用一套脱硫,脱硝制备系统。
对现有的2座砖烟囱进行防腐处理(1号烟囱高50m,2号烟囱高45m)。
匹配合理的引风机系统使其满足项目的需要。
招标方将匹配与本次环保改造项目所需电源,投标方负责电源之后与本次环保改造项目相关的所有电力电气设施。
必须配套相应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
2.6供货期:2017年10月1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标准:合格;
2.9包次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设计、制造、安装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3.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4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须具备1项在寒冷地带(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地区有除尘脱硫脱硝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中标通 知书),并提供环保验收检测报告;
3.5针对本项目拟采购货物,货物生产商企业的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营业场所照片),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设备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承诺);
3.6此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授权委托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2014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29日)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期内)。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