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670MW)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AL-144
1、招标条件
对责组织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业主名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2项目名称: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3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安工程量计算及主要材料量的统计,标内项目结算报告审核、标外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配合审计和竣工决算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2.5建设地点:吉林省九台昭旭能源产业园区
2.6咨询质量要求和服务期
咨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获得中电联颁发的电力行业造价咨询发电甲级资质;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600MW等级电厂大型环保改造工程3个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4)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经验,至少参加过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电力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处于该项目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30日9:00起至2017年7月6日16: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6月30日9:00起至2017年7月10日16: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线下购标。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报名公司全称,起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