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TZB2017G-69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劳动公园绿化彩化种植及原有绿化养护工程已由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劳动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劳动公园绿化彩化种植及原有绿化养护工程
招标内容:劳动公园总绿化面积为51412m2,其中乔木3765株,花灌木1819株,绿篱2420.83 m2,草坪45126 m2,应季花卉2208 m2,水生植物830 m2。主要对公园内原有绿化全年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长春市劳动公园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验8年及以上,近三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