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丰区新丰镇裕南农民公园景观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点:大丰区新丰镇裕南农民公园
2.2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 质量要求: 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分为2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中多个标段,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各标段工期要求、合同估算金额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工期要求 合同估算额
大丰区新丰镇裕南农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 90日历天 366万元
大丰区新丰镇裕南农民公园景观工程(二标段) 90日历天 277万元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29至2017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