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2017年6月份醋酸乙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06-021
一、招标条件
本(大庆石化公司2017年6月份醋酸乙烯采购)已由主管部门,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腈纶厂聚合反应第二单体使用。
本次招标货物为:醋酸乙烯,数量1000吨,纯度99.9%(具体技术要求见《大庆石化公司腈纶装置使用的醋酸乙烯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700万元人民币,含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我厂罐存储能700吨;正常生产使用约为20吨/天。
供货需求说明:每周到货约140吨,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买方通知为准。
卸车能力说明:每天可卸5车(经买方化验合格后卸车)。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按照大庆石化公司财务制度付款,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由于是化学危险品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前,将运输车辆在物资供应中心安全科备案,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化工产品,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
2)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3)项可不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醋酸乙烯或醋酸乙烯酯或乙酸乙烯或乙酸乙烯脂。
3.2代理商须提供:
1)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化工产品,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
2)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3)项可不提供);
4)本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本企业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醋酸乙烯或醋酸乙烯酯或乙酸乙烯或乙酸乙烯脂;
6)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厂授权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参与投标的产品,要求在国内同类装置(硫氰酸钠为溶剂的腈纶纺丝装置)使用的业绩(附最终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最终用户评价报告(盖章))。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6-30 08:00:00 至 2017-07-06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