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四、六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泾源县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源县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四、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泾源县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泾源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审发【2017】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四、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泾源县;
2.2项目规模:泾河干流规划布置溢流坝6座;河道砌护工程在在泾河干流两岸共布置4516m,盛义河两岸共布置8485m,上下秦河布置8380m。防汛道路23.55km,在盛义河、上下秦河、香水河两岸形成联通的交通道路;布置排污管网23.86km,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6座,垃圾处理站6座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招标内容:四标段:上下秦河河道砌护工程及相应的防汛道路;六标段:建设污水处理站6座,垃圾处理站6座,布置排污管网,相应的设备和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外地进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水利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证明,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详情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6日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