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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皮卡指挥车)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皮卡指挥车)采购招标二次公告2017-07-01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皮卡指挥车)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2017-07-01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皮卡指挥车)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高头窑煤矿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主井为斜井,坡度12°;副井为斜井,坡度5.5°,风井为立井,井径6.0米。位于东胜煤田的北部,构造形态表现为一简单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西,倾向S25°W~S30°W。区内岩煤层产状近于水平,倾角一般小于3°。

1.2 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爆无轨胶轮车(皮卡指挥车)

WC11R; 防爆低污染柴油动力, 功率≥60KW(防爆后),最大牵引力≥19KN;载人定员11人

2

安全保护方式为电保护;制动方式为液压湿式制动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地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货到现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若代理商投标,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2.2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2.3 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时间:2017年07月1日09:00起至2017年7月5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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