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8日
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本招标项目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界首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界首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1.2 资金来源: 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界首市
2.2 工程概况:
(1)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
界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简称项目一):工程位于界首市污水处理厂厂内,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5万吨/日及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整体优化(5万吨/日),工程概算总投资3087.84万元;二期提标改造后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界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改造工程项目(简称项目二):工程位于界首市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处理规模为40吨/日(按含水率80%计),污泥含水率降至30%以下,工程概算总投资1946.97万元。
(2)界首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简称项目三):工程位于东城工业园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万吨/天,工程概算总投资9845万元;东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3 建设规模:详见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资料所包括的内容。
2.4投资规模: 约4080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项目一 90日历天(自监理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计算)
项目二70日历天(自监理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计算)
项目三 125日历天(自监理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计算)
2.6 招标范围:厂区总体构建筑物、围墙和土方回填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来承担过单个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凭保证金凭证缴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领取缴费单据,并同时换取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未提供缴费单据和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