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蒙西公司焦化脱硫废液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标企业自筹,现发布本项目重新招标公告,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目前我公司脱硫工艺采用Na2CO3为碱液,以PDS加对苯二酚为复合催化剂的湿式氧化法脱硫工艺,煤气在脱硫过程中不断脱出硫化氢,但煤气中有HCN和CO2等物质的存在,在碳酸钠脱硫过程中还会不断产生副反应生成NaSCN、Na2S2O3(成为副盐)由于这两种副盐在脱硫液中不断积累,会使脱硫液性质恶化,严重影响脱硫效率。一般在操作过程中副盐浓度控制在250g/L以下,当副盐超标时就要排除部分废液。为了解决排出废液无法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等难题,排出的脱硫废液采用真空加热浓缩法、一步浓缩结晶法、真空蒸馏法、多效蒸发浓缩法或采用脱色结合萃取结晶的方法,从脱硫废液中将副盐提取出来。除副盐的清液的二盐含量降至5g/L以下,提取后的清液返回到脱硫系统中。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脱硫脱氰废液循环再利用项目由投标方自行投资建设(包括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并负责建成后的运营及管理,建设规模单套处理能力不得低于50m3/d(设置三套装置,预留两开一备装置);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
2.2.1所需煤气、水、电等由甲方指定接口(具体位置以投标方现场
2.2.2有设计安装都要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现行的规范标准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2.3备选型和工艺的选择要保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高效低耗、设备材质满足脱硫废液提盐装置要求,不得降低标准。泵类可采用国内知名厂家的先进可靠设备,并得到神华蒙西公司认可。
2.2.4脱硫液处理量合计:100m3/d(脱硫液浓缩提取装置按照150m3/d),设置三套装置,预留两开一备装置,每套处理能力50m3/d。其中:一厂:约50m3/d,二厂:约70m3/d。
2.2.5脱硫废液二盐含量指标:
2.2.6处理后的清液二盐含量≤5g/L。
2.2.7该套装置区域内的尾气符合职业健康标准,外排废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2.8根据以上参数和要求进行脱硫废液提盐装置的设计。
2.2.9设计技术条件:
序号 |
项 目 |
参 数 |
备 注 |
1 |
脱硫脱氰废液量 |
120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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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液中总盐含量 |
≥230g/L |
NaSCN、Na2S2O3、Na2SO4合计总量 |
3 |
Na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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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Na2S2O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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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Na2S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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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悬浮硫 |
≤8 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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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P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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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溶性固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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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煤气 |
4000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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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 |
电压38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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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期: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生产系统正常运行240 日历天。
2.4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B、投标人须提供在最近五年(2012-2016)至少1份以碳酸钠为碱源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项目业绩合同(脱硫废液单套处理能力50m3/d以上),并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1份以碳酸钠为碱源的焦化脱硫废液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正在成功运行的证明;
C、投标人需提供自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正在成功运行的项目自产产品的合格产品销售证明(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相应产出的硫氰酸钠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证明);
D、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包,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