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口山地区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废渣无害化处置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常宁市水口山地区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废渣无害化处置二期工程经衡发改审[2017]29号文批准建设,由常发改招[2017]40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国、省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