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兴隆村种鸭繁育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QGGZYZB2017-33
一、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王爷府镇人民政府兴隆村种鸭繁育基地工程施工已由喀喇沁旗畜牧业局以喀牧发【2017】48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王爷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兴隆村种鸭繁育基地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兴隆村
2.3工程概况:场地土方、室外管道、护坡、围墙工程、鸭舍的土建、电气及配套设施、温室大棚工程。
2.4招标内容:上述工程施工总承包。
2.5计划投资额:约2337654.00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见附件2)。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胶装1份,招标人存档),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商业信誉承诺书》。
(3)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管理机构人员与公司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4) 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
(5)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需携带上述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各项资料,同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
4.2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周日不受理,下同),到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市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1006室)获取招标文件。
4.3受理人:任艳宏
受理电话:0476-8351781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喀喇沁旗锦山大街142-2号(灵悦寺对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 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王爷府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
联系人:蒋玉春
电 话:13847687258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建设工程股
电话:0476-375277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1006室
联系人:任艳宏
电话:0476-8351781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中任职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附件2:
商业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在此日期前 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在此日期前 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任何不良纪录。
投标人:
日期:
附件1:公告.doc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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