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 2017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安乡县 2017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 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 发改 [2017] 11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乡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安乡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安乡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上录入的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 2015〕 190号)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4拟任的项目总工程师应为本企业注册的 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6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财务、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