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满城街东侧排水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FQZFTZXMJSGLBGS2017-2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银川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满城街东侧排水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满城街东侧排水沟项目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7]2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银川市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银发改发[2017]137号)执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JFQZFTZXMJSGLBGS2017-2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为满城街东侧与平伏桥四清沟交汇处,终点为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2.2建设内容:包括沟道内清淤疏浚、水质监测及湖泊水补给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本次参加投标的企业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投标企业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因违规被建设行政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查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之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否则顺延中标人。该项目配备班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如经核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5投标报名截止后,组织投标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进行勘察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联系代理机构以便安排。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拒收投标文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投标人报名
4.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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