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电脑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3
招标编号:0701-174040130082
开标时间:2017-07-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 受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电脑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分为6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任意一个或多个采购包。
二、招标内容:
1、采购模式简介
招标人对电脑(包括台式机、一体机、高性能工作站、笔记本以及4K显示器等)采取全国集中采购模式,即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除第一包选定2名入围中标人外,其余包均各选定1名中标人),签署电脑框架协议(约定具体产品型号、价格、服务条款等),除特定数量的电脑由招标统一下单采购外,其他电脑由招标人所属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数量直接向中标人下单采购,要求供货地点为分公司所在省会城市。
2、电脑框架采购的供货范围及有效期:
根据测算,招标人2017年对电脑的需求数量如下表:
包号 |
包名称 |
参考数量(台) |
规格 |
框架合同有效期 |
第一包 |
台式机 |
217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
第二包 |
一体机 |
3000 |
||
第三包 |
12-13寸笔记本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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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14寸笔记本 |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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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高性能工作站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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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4K显示器 |
300 |
特别提示:数量仅供参与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以任何形式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3、交货地点:各省会城市。
4、本次招标共分为6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任意一个或多个采购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型设备采购项目成功实施的案例;
4. 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原厂商就本项目所投型号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5. 所投设备须具有3C认证证书;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欢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自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