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韩江潮州段河道采砂管理的实施意见》(潮府办[2013]12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并经潮州市水务局批准的采砂许可,潮州市韩江河砂管理站作为采砂人,就韩江潮州段2014年度白莲采区河砂开采作业劳务向社会公开招标,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韩江潮州段2014年度白莲采区河砂开采作业劳务。
2、项目概况:
2.1潮安区白莲采区。采区上边界选定为梅州,潮州界碑韩江左岸以下500m;采区西侧为主航道中间线;采区东侧为距离堤100m以上;采区下端控制在潮安赤凤镇土头村附近。采区面积37.2万平方米,控制开采高程为7.0m,控制采砂量为40万m3。
2.2具体范围以
招标文件附图的控制坐标为准。要求按规定完成对该采区的采砂作业任务。
二、采砂作业要求
1、采砂量要求:白莲采区控制开采高程为7.0m,控制开采量为40万m3的计划采砂量。
2、采砂劳务期限:可采区河砂现场开采作业劳务期限为6个月,每天采砂作业时间为7:00—19:00。
3、采砂船要求:采砂船采用作业总功率20——60千瓦的非自航链斗式采砂船。正常开采区作业采砂船数量要求为4艘,每艘采砂船每天采砂作业能力800—1200 m3。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经营(或开采)河砂(或河沙)业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砂”或“沙”字眼),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有符合正常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船舶4艘,投入的采砂作业船舶须由船舶登记权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查询的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5、已中标其他采砂项目且目前尚在开采期的采砂船舶,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如若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中标后才发现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5日至2017年
7月
11日登录潮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lztb.com) ) 办理网上投标报名手续和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以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2、招标文件每套成本价2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领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
3日10时00分,地点为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8楼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会必须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七、各媒体公告有出入之处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