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203-KS-WZZB-2017-006-0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北站至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预拌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自购物资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设物〔2017〕17号);
1.2.6 《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设物〔2017〕18号);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首期工程,路线总体走向为西-东走向,西起于雅瑶中路与聚宝路的交叉处,向东进入雅瑶路后沿既有雅瑶路走廊,依次以隧道下穿(上跨)广花公路、规划曙光路、凤凰南路、镜湖大道、平交清塘路后,主线通过迎宾大道立交接入迎宾大道东延线,辅道通过平交接入G106,线路全长5.8公里,总造价约9.77亿元。
2.2招标内容如下:
物资
序号 包件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1 KS-CY-001 柴油 0# 国Ⅴ 升 120万 项目指定地点 项目指定人员 2017.6-工程结算 1500 2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柴油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供应能力:投标产品供应商具备年供货3000吨以上的供应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7月3日至2016年07月10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