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移动交通信号灯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移动交通信号灯
二、招标编号:BFZB2017HW025
三、采购内容:
1、预算金额:18万元,财政资金。
2、本次采购共一包:交通警-察支队所需移动交通信号灯;各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内容。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5、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人须为生产制造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报价人须提供公-安部信号灯检测报告、公-安部控制机检测报告;
5、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贰套及各项资料电子版(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或word文档,用U盘保存),到大同市城区滨河路云林街太阳城北区1号楼12层1206室报名。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8: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