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新民河吐祥镇河段(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 重庆市奉节县新民河吐祥镇河段(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3】39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重庆市奉节县新民河吐祥镇河段(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奉节县吐祥镇 。
2.3 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913.26m。吐祥镇河段由新民河河段(干流)、龙泉河河段(支流)及老林溪河段(支流)组成。其中:新民河河段(干流)上游起于大拱桥,下游止于吐祥镇电信局处,河道中心线治理长度2017.00m,治理岸线总长度4027.66m,龙泉河(支流)起于吐祥中学,止于龙泉河与新民河汇合口处,河道中心线治理长度1275.16m,治理岸线总长度2534.79m,老林溪河段(支流)起于三溪口,止于老林溪与新民河汇合口处,河道中心线治理长度621.10m,治理岸线总长度1241.16m。 奉节县新民河吐祥镇河段(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防洪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新建护岸长3996.99m,挡墙加固973.91m,,河段疏浚3913.26m,下河梯道20处,设临时排水管1处。 总投资 约28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由 重庆市奉节县新民河吐祥镇河段(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 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2012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超过800万(含800万)已完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履约保证金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 中标价的10% ;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 媒体上 公示;
4.4 退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pide;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奉节县水务局合同备案 。
5 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 在相关 媒体上 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 5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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