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
二、招标人:网上查看
三、项目公司: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四、本次公告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最迟完工期(交货期) |
1 |
CHDTDZ105/16-SB-0501 |
空气净化设备 |
960 |
2017年12月 |
2 |
CHDTDZ105/16-SB-0502 |
全厂消防系统 |
3000 |
2017年12月 |
3 |
CHDTDZ105/16-SB-0503 |
照明灯具 |
1100 |
2017年12月 |
4 |
CHDTDZ105/16-SB-0504 |
国产浆液阀门 |
960 |
2017年12月 |
5 |
CHDTDZ105/16-SB-0505 |
SIS系统 |
1200 |
2017年12月 |
注:空气净化设备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时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再缴纳标书费,只需报名后邮件告知招标公司工作人员(yangtingting@chdt.com.cn)继续参加即可!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接收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
7、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以上为四辅招标设备通用资质要求,以下为四辅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