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及河岸生态防护
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507-01-JL
1.招标条件
本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及河岸生态防护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7]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岸生态防护工程:克鲁伦河河岸生态防护工程共计15.9万平方米;呼伦沟河岸生态防护工程1标段共计37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沙地232万平方米,湿地55万平方米,河岸带7万平方米,草甸77万平方米;呼伦沟河岸生态防护工程2标段共计447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沙地128万平方米,湿地206万平方米,河岸带4万平方米,草甸109万平方米。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工程:呼伦沟河道疏浚长6.5km,河道底宽20m,横断面采用梯形结构,内边坡2:5,河道设计水深2.69m,河道纵坡1/6000;克鲁伦河河道疏浚长1.87km,河道底宽30m,横断面采用梯形结构,内边坡2:5,河道设计水深2m,河道纵坡1/3732。
2.3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第一标段 | 2017-GC0507-01-JL-STFH-01 |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岸生态防护工程克鲁伦河与呼伦沟河岸生态防护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全过程。 |
第二标段 | 2017-GC0507-01-JL-HDST-02 |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工程克鲁伦河与呼伦沟河道疏浚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全过程。 |
2.4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634200.00 元;第二标段:140000.00元
2.5监理工期:2017年8月5日-2017年12月31日,共5个月。
2.6招标范围: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及河岸生态防护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各标段满足如下要求:
标段 | 标段编号 | 资质要求 |
第一标段 | 2017-GC0507-01-JL-STFH-01 | 投标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第二标段 | 2017-GC0507-01-JL-HDST-02 | 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第一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第二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疏浚及河岸生态防护工程监理(二次) | 2017-GC0507-01-JL-STFH-01 | 12684 | 150843594708 |
2017-GC0507-01-JL-HDST-02 | 2800 | 15244359198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 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中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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