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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工程(K0+000-K5+800)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工程(K0+000-K5+800)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

 1.招标条件

 
本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工程(K0+000-K5+800)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13〕19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起点位于乐东县尖峰镇,顺接海尖线X782,桩号为K0+000,连续跨越G225和西环铁路,与G225设置一座半苜蓿叶互通式立交,路线往南穿越规划龙沐湾B区,从白沙河西侧经过,跨越白沙河,终点与已建成的八爪鱼路相交,桩号为K5+800,路线总长5.8公里。
 
2.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工程、绿化、服务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为准)。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共计48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须同时满足:①公路工程业绩:201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里程不少于1km(在建或已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②市政工程业绩:201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里程不少于1km(在建或已建)的市政工程(城市主干道)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业绩为新建、改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如联合体单位,业绩由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一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一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 8:30时至2017年7月13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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