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7年市场营销处印刷品服务采购框架招标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GD2017-069 立项文号:包供财【2017】5号
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7年市场营销处印刷品服务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市场营销处印刷品服务采购框架招标进行框架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本次框架招标内容:为包头供电局市场营销处提供印刷服务,包括抄表本基础信息规划制度、稽查报告、营销例会汇报材料、营销月度简报、(客服)动力用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表、智能表客户供用电协议、用电营业稽查通知单、展板、稽查处制度汇编、95598供电服务热线宣传、家电节电常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反窃电宣传通知、智能费控表客户使用指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4、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监管备案表;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监管备案表;
注:(1)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本单位(1)—(5)项发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3)—(6)项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招标文件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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