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第三十三批扶梯)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STJW2017-04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以《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补充二)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7〕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信息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
2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6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小于10亿元;
4 投标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大于10米;(认证证书均需提供证书附件以对应投标产品型号);
5 自动扶梯、垂直电梯均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投标产品单笔销售额大于500万元的国内公共交通工程(如铁路、地铁、机场等)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的影印件、工程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并至少分别提供其中一份国内最终使用单位出具的自动扶梯运行良好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工程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 投标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8投标人须在辽宁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需出具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9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近三年未在铁路项目出现过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