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左权县拐儿镇东湾村道四好农村公路工程已由左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左发改审批字﹝2017﹞2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左权县拐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左权县拐儿镇东湾村道四好农村公路工程
2.2招标编号:BHZB-2017-JZ/012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左权县拐儿镇东湾村道四好农村公路工程,起点与省道319相接,终点K0+462位于东湾村口,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全长0.462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全线路面结构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4投 资 额:1426080元
2.5计划工期:120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具有建设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须具有建设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2份,近5年(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两项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其中至少有一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主管部门或晋中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4.1单位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人员证件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的证件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的证件资料原件(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的证件资料原件(助理工程师职称证、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报名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证明存在虚假行为,招标人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以上原件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