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清联络线项目桥梁用钢板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清联络线道路工程二标段 ,已由
金阳新区治理委员会经济与发展局 以
筑金经发改【2012】1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万元人民币,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2.2生产能力:制造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2.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2.4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3.2.5质量保障: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标的物检测报告。
3.2.6履约信用:履约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物资招标、供应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
3.2.7其它要求:代理商在资格声明中填制7.2和7.3表,经销商在资格声明中填制7.4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
4.2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7 月
16日
09 时
30分至
2017 年
7月
19日
09 时
30分,在网站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缴纳款项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购买招标文件款、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电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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