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l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2、3、5、7、8、9、10、11、14、21、23、25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第4、6、12、15、16、17、18、19、20、22、27、28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24、26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29包必须大于等于5000万元,参与第13包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必须大于等于10000万元,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所经销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等于10000万元);
l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营业收入第1、2、3、5、7、8、9、10、11、14、21、23、25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第4、6、12、15、16、17、18、19、20、22、24、26、27、28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第29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00万元,第13包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5000万元,如为经销商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本项目第1、8、10、29包只接受制造商投标,第16、17、18、20、22包只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其余包次均接受经销商投标;
l 参与第16、17、18、20、22包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参与第6包的经销商必须出具经销证明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l 参与第9、13、14、19、24、26包的经销商必须出具正规经销授权;
l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l 投标人需注册成为正式用户。
4. 业绩要求:
l 参与本项目第9包的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在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l 参与本项目其他包次的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下午16:00前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