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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17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7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
发布日期:2017-07-17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7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能源,其它 吉林 2017-07-17
招标编号:SDZB2017-48 招标编码:CBL_20170717_36925654
开标时间:2017-08-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7-48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
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2017~2018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
2.3 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煤炭种类:烟煤。
2.5采购数量:预采购量20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6供货周期: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能力提供为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的煤炭生产商。
3.2投标人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生产并销售量达到平均每年200万吨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销售发票不少于三份,单项合同不少于3万吨。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政府不良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期间、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等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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