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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黔西南州望谟县境内1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17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4黔西南州望谟县境内1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日期:2017-07-17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4

黔西南州望谟县境内1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70717_36928492
开标时间:2017-08-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望谟县高速公路指挥部紫望线征地拆迁办公室、贵州紫望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黔西南州望谟县境内1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南州望谟县境内110kV电力迁改工程已由贵州紫望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并由招标人望谟县高速公路指挥部紫望线征地拆迁办公室、贵州紫望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主持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紫望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黔西南州望谟县境内110kV电力迁改工程。
2.2项目地点:望谟县
2.3计划总投资(含增值税):293.30万元
2.4招标范围: 完成110kV复尖线N13至N21号迁改工程施工。
以上线路迁改中,电杆、线缆、塔距以及杆塔与高速公路的距离等相关指标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和贵州高速公路规划的有关文件和标准执行。
2.5计划工期: 2个月。
2.6标包划分:1个标包;
2.7费用说明:本项目采取采用全部费用包干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建设,即包工、包料以及征地占用、青苗赔偿、林木砍伐赔偿、通信线路恢复、拆迁设备处理、现场恢复、保险与工伤、停电可能引起的损失费用等与本项目全部相关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投标方需要自行协调处理以上关系和处理有关征地占用、青苗赔偿、林木砍伐赔偿、通信线路恢复、拆迁设备处理、现场恢复、保险与工伤、停电可能引起的损失费用。
中标方承担该项目的费用中还应包括电气系统的现场安装、调试和配套的试验、试运行、报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项目最终移交当地市、县供电局并能取得对方的合格验收,同时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中标方承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资质许可,且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资质管理处出具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确认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工程不允许分包。
3.5招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报名。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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