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招标
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 招标代理机构:无
1.10. 投标有效期:12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标书费(元) |
中标人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1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3 |
500 |
1 |
246.96(含税,两年) |
注:(1)招标结果有效期:
南部一级仓、西部一级仓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北部一级仓自2017年10月2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投标单位需按招标结果有效期范围对全部费用报总价,并按月度根据服务内容详细分项报价。根据服务性质和预计的需求量,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46.96万(含税,两年),其中,北部一级仓83.23万元(含税),南部一级仓87.16万元(含税),西部一级仓76.57万元(含税)。本次招标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及以下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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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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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3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骗取中标、违约等不良记录;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
6 |
投标人应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查询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经确认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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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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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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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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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应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公司;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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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需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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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及以上;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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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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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需提供近两年(2015年至2016年)财务报表;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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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物业管理项目累计业绩达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重点提供同类型(或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物业管理业绩。 |
2017-2019年各仓库物业管理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17年07月21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一旦发售成功,标书费不予退还。
(2)投标人可现场刷卡支付标书费,并领取标书费发票。
(3)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费,并领取标书费发票。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如标书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单附言:投标单位全称和招标项目简称。如附言字数限制允许,可注明招标项目全称。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和光盘各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或过渡期内需提交的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和光盘、纸质版投标文件与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签章形式除外),则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7日08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10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时间2017年08月15日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15日10时30分00秒。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