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舒城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授权下负责三峡新能源安徽舒城庐镇21MW风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安徽舒城庐镇21MW风电场项目于2015年3月11日经安徽省能源局(文号皖能源新能〔2015〕15号)文件核准,项目装机规模为21MW,共安装14台1.5MW发电机组。场址位于安徽桐城黄甲风电场毗邻区域,行政区划上属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风电场为山地地形,风电场区域高程在 660 ~ 1050m , 高差相差较大,山区植被较茂密, 部分山脊较窄。
2.2建设地点:
三峡新能源舒城庐镇21MW风电场位于六安市舒城县境内,场址位于安徽桐城黄甲风电场毗邻区域。
2.3建设规模:
三峡新能源安徽舒城庐镇风电场装机总规模为21MW。
2.4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A部分(固定总价):
风机和箱变基础:11台风机基础施工(含预埋管、预埋铁件、风机基础接地及到箱变接地、沉降观测点等)、11台箱变基础施工(含预埋管、预埋铁件、箱变接地等)、7台风机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含卸车、保管、安装等)等。
风机和塔筒安装工程:14台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含电缆头制作和安装)、光缆敷设(含光缆熔接)、照明灯具安装、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界(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低压电缆接至箱变),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消缺工作等。以及风机(包括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等其它甲供设备的卸车及保管。外省企业需按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
其他:甲供设备的卸车及保管。进场道路及场区道路、风机安装平台等工作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境治理等按设计图纸要求实施,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外省企业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
舒城风电场进场道路段(桐城黄甲风电场项目范围内道路)拓宽及运输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拖拽及引路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提前做好各路段的模拟运输,提前发现安全运输阻碍,解决道路的相关问题。
B部分(可调价格):
道路和平台:剩余场内道路(含排水沟、涵管、挡墙、护坡等)、2个风机安装平台施工及其他已完工平台的维护修整。
界面划分:甲供设备包括风机(机舱、轮毂、叶片)、塔筒(连接螺栓、基础件)等主要设备材料,其余设备材料包含反向平衡法兰专用液压张拉器、安装设备、吊具以及满足安装施工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消耗材料等均由承包人采购(为确保招标人已有工器具得到充分利用,承包人优先采用招标人现有工器具)。
基础施工与防雷接地施工:风机、箱变防雷接地工程由发包人单独招标,承包人将风机、箱变基础预留足够长度的镀锌接地扁钢,与接地极连接由防雷接地施工单位实施。承包人配合相关工作实施。
计划工期为5个月,开工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开工令为准),2017年11月15日前必须完成首批风电机组并网发电目标,完工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至少2个风电场(单个容量4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和至少2个风电场(单个容量48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2个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或风电机组安装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7月18日9:00时整至2017年 8月1日17:00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