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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霍煤鸿骏电力分公司5、6号机组FGD装置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的优化应用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18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0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霍煤鸿骏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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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霍煤鸿骏电力分公司5、6号机组FGD装置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的优化应用招标公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
2. 招标范围
招标
文件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主要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KJGSZBWJ-2017-028-10 霍煤鸿骏电力分公司5、6号机组FGD装置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的优化应用 电力分公司5、6号机组FGD装置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的优化应用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目标是:在FGD智能优化控制系统正常投运情况下,具有出口SO2浓度、脱硫率等多目标优化功能,实现闭环控制,减少出口SO2浓度控制标准方差10~30%(参数波动幅度减少10~30%),并控制在环保要求限值之内。工程包括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注:具体工作内容、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1.2 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2年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及以上级别的质量、安全事故;
3.1.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6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7 除专项要求中有特殊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霍煤鸿骏电力分公司5、6号机组FGD装置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的优化应用标段 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其施工方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5年内,具有1台150MW及以上脱硫系统IFGD控制技术成功投运的业绩,提交证明满足投标资格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和用户使用证明(验收记录等)。另外,投标人提交的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必须为投标人与业主或EPC总承包商签订的同类产品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 获取时间和地点
4.1.1 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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