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承德临空经济西区基础设施(张营小学至机场连接线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HCBY2017001)已经由承德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文号:承县发改核字2017-3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承德新承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张营村。
2.2基本情况:新建道路长度约1.42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米;其中含新建桥梁一座,长度350米,桥梁宽度23.5米;新建互通立交一座,全长1365.9米(不含主线匝道),共分五条匝道,匝道宽度由9米到16.5米不等。并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附属工程。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附属设施等。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联合设计;其他: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配合报建审批、配合施工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以及与机场路主路设计单位的设计配合工作等。
2.5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设计分为1个合同段。
2.6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的;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近 3 年(2014 年 7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 3 条(段)长度不少于 15 公里的二级(或以 上等级)公路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个。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三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联合体投标人须联合体双方同时出具,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只需派出一方出具证明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 7 月 18 日9:00分至2017年 8 月 10 日09:30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特别提示:首次登陆网站投标申请人请到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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