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小学操场及道路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领头小学操场及道路附属工程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芦发改投资[2015]621号批准建设,以芦发招核[2017]01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领头小学操场及道路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领头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操场1个及配套设施,篮球场地及道路硬化,铺设消防通道一条,排水沟一条,设置限宽路障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8月8日09 时30 分,地点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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