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管理 » 正文

2017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韩村河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18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8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减煤换煤、清洁
发布日期:2017-07-18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8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韩村河镇)招标公告
市政房地产建筑 北京 2017-07-17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717_10620217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受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韩村河镇)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减煤换煤、清洁空气”项目[优质型煤](韩村河镇)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概况
1供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2017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用煤需求供货总量约6000吨(优质型煤)。
2煤炭要求:产品应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6号令)和北京市《低硫优质煤及制品》(DBII/097)等文件规定,
其中:
优质型煤标准:灰分不大于25%;挥发分不大于12%;全硫不大于0.4%;发热量大于24MJ/kg;
3采购预算(控制上限):优质型煤单价为1160元/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关键词: [db:关键词]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