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资讯 » 正文

三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9
核心提示:三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

三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次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贵州乾顺飞龙>

   二、招标项目编号:QSFL-2017-12

   三、招标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节能减排、环保治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国策,切实增强黔东地区城市污染治理和新能源开发的力度,规划建设三穗生活垃圾烧发电项目,处理三穗、镇远、岑巩、剑河、天柱五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选址在三穗县境内。该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为700t,安装2×350t/d垃圾焚烧炉排炉,配套安装2×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净化工艺,同时设置SNCR脱硝系统,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排放要求,烟尘、二噁英等指标符合欧盟2000标准。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进行建设,中标人将组建项目公司并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并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三穗县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不含22个月建设期)。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3.5亿,垃圾处理费参考价:68元/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财务状况良好,经审计的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3)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至少投资建设1座日处理规模不小于700吨、采用炉排炉工艺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特许经营协议或者政府相关验收批文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应为特许经营项目公司控股股东;

(4)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至少担任过1个日处理垃圾700吨及以上规模的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总经理,并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备案表)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环保部门处罚记录;(检查院查询函)

(6)本项目不接受招标人委托书(原件);3)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公司简介(需盖公章)。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网上。

  3、

>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关键词: [db:关键词]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