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棉丰渠、天赉渠和四支渠)混凝土采购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棉丰渠、天赉渠和四支渠等三个单项工程,河道全长14km,工作内容包含河道建设与河道清淤疏浚、边坡杂树及树根移除清运、边坡腐蚀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原河道障碍物(附属建筑、原景观小品及栏杆)管网桥涵拆除、清运弃置及改造、入河管线口封堵、河岸带景观绿化、水体整治工程及海绵城市改造等。
本次招标是采购项目所需混凝土。
3.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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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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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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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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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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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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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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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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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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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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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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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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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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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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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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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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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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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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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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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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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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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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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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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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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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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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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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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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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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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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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透水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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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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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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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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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2投标人未被列入通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供货商黑名单。
4.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3份。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7月23日16:00时前发送,同时发送可编辑版。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12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8.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